日前,记者路过一家野味餐厅时,见到该餐厅的门前赫然写着几个大字———“吃孔雀”,但同时又注解了一行小字———“吃蓝孔雀,不吃国家保护的绿孔雀”。难道孔雀也能吃吗?
带着这个问题,记者采访了北京动物园和北京野生动物保护站的有关人士,得到的答案是:蓝孔雀属于杂交品种,不受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保护,绿孔雀等属国家一、二级保护动物,则严禁食用。同时记者了解到,在北京经营野味的餐厅需申请“陆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”,方可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。目前,北京已有20余家餐厅领有此许可证。摘自《北京青年报》